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但觉得分享一下也许会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次您接到交通告票上法庭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紧张了。
接到告票的时候其实早就有准备,孩子爸爸告诉过我有天晚上开车回家被警察拦下被告知前大灯不够亮,开了张罚单。后来也收到一个通知大概问你认不认罪,认罪交了罚款就不需要上法庭了。他说那天警察开始是检查驾照,找了半天没找到他们就开始准备开罚单了,等他找到了给他们,他们又围着车看了看才说大灯不够亮还是要开罚单。孩子爸爸说不能认罪,不仅是交钱这么简单,说不定还要扣分,保险费还要涨。
等接到上庭时间的通知才发现那天孩子爸爸不在多伦多,在网上找网友咨询,碰到了一个特专业特热心的网友,(很感谢他,觉得世界真是温暖明亮啊!)他不仅写信还打电话回答我的疑问:我可以带着孩子爸爸的委托函替他上法庭;这种情况不会被扣分;上了法庭如果对方警察不出席我就胜诉了。
等到上庭那天,我把一份叙述事情经过的打印件,委托函以及一些法院的信和自己的ID资料放到公文包里,穿了件比较正式的商务装就到了法庭。记得当时的心情就象要去经历一次小小的探险,不紧张倒是挺兴奋的,人生能有几次上法庭的机会啊。
到了法庭才发现我的着装真是选对了,排队的时候别人还把我当律师在那帮我找当事人呢。一些其他案子的人有的请了律师,律师们都是西装革履手拿厚厚的公文夹,一看就象是正义的代言人一样,特别让人信赖。
在法庭里坐下先听别人的案子,记得一个人说他因为没看清交通指示才犯的错希望法庭从轻判理,法官说你是司机就有责任看清各种路面的交通标志,然后问那人认不认罪,那人说认罪然后问可不可以不扣分,法官说他不负责扣分的事,交通部门有是否扣分的规定。坐我旁边的人悄悄问我我的警察来了吗,我说不是我的案子,我连警察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回顾一下法庭也没发现穿警服的警察,就想哈哈警察要不来我就赢了。
我事先请了一个中文翻译,主要是怕牵扯到一些法律专业术语自己搞不清楚造成交流的误会。在法庭请中文翻译是免费的,但后来发现那个翻译的英文真是太马马虎虎了,后来法官就直接和我交流了。
到审理案子的时候,我就抬头挺胸特专业地拿着我的公文夹向前站在法官面前,先把委托函递上去。还没等我开始做我准备好的一条条的申诉,法官抬头问警察是否出庭了,往后一看,一个穿西装的特象Will Smith的小伙子举手站了起来(原来是个便衣警察啊),说了句“No evidence.”。法官就说你们商量一下吧。我就和那个警察出了门到外面商量(出门的时候要面向法官微微鞠躬退出来,绝不可以把背影留给法官离开)。那小伙子对我安慰地说这个案子没有证据,就算cancel了。(是啊,谁也没拍照片证明那灯是如何的不够亮。)我们就又回去对法官说说了一遍,法官最后宣布案子被取消。“Yeah!就这么简单”,我在心里对自己庆祝了一下。
我离开法庭的时候那个便衣警察还坐在后面,想必是还在等着出席其他的案子,我对他挥挥手说了声谢谢,他也很谦和地对我笑了笑。心想如果是我那天遇见他怎么可能为这么点小事吃罚单呢,叫声警察叔叔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嘛。
出了法庭开始打电话给孩子爸爸汇报,上来就问,“你怎么没给我说那警察那么帅啊!”这大概成了我上法庭的的又一新发现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