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加拿大运输部的一份调查显示,大多数加拿大人承认自己有时超速,但问到驾驶速度有多快时,他们往往低估了真实速度而且他们还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那么差。
报告根据2005年对2002名司机和12个焦点小组(focus groups)的调查发现大多数加拿大人认为超速十分危险,也知道这会增加事故,伤害甚至死亡的危险。但是,10位加拿大人中有7位承认自己超速,另有11%加拿大人称只在高速公路上超速。
调查中,司机们承认在主要高速路上平均时速高出12公里,在2车道高速路或乡间路上超速10公里,在住宅区的街道上超速7公里。
专家称,实际上真实的数据更高,因为大多数驾驶员低估了自己的驾驶速度。报告总结说,即使驾驶员会马上断定其他超速者为危险人物,但他们认为自己只是略超出法律规定的速度,并不会危害自己和他人。报告指出最危险的群体就是那些超速而又不承认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事故,受伤甚是死亡的30%的司机。这些司机可以分为两类,冒险者(risk-taker)和务实者(pragmatic speeder)。冒险者藐视法律,热衷享受高速,而务实者总有一些超速的借口,如时间紧,非常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