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某汽车服务厂,发现试驾车的油表的油异常减少,里程数明显增加,调阅车上录影画面一看,原来车子半夜被人偷开出去又开回来停在原处,同样手法做案3次,车厂气得报警,基隆地检署今天以窃盗罪嫌不足,不起诉。
车厂厂长说,开庭的时候检察官就告知这不算窃盗,他当场傻眼,提告是想透过法律最后一道防线要给当事者一个教训,车被偷开出去的风险他实在承担不起,车子一群人万一出事怎么办?地检署不起诉,他也没辙了,好家在,人没事,车也没事。
厂长指出,日前发现试驾车的油量减少,里程数增加很多,他觉得怪怪的,调车内监视器一看,原来9月20日、25日凌晨,10月5日凌晨,洪姓男子来了3次,偷了3辆不同的车开出去玩,车上一群人,他气得报警。
基隆地检署新闻发言人周启勇说,窃盗罪要有意图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的意图,偷东西后放进自己口袋,就是一般窃盗,洪姓男子把车开出去又开回来,属使用窃盗,就法论法,他没有窃为己有的意思,所以在严格的法律构成要件上,这就不算窃盗。
刑事告不了,可告民事损害赔偿,开出去用掉多少油可求偿,随便用人家的东西,当然要负赔偿责任,但这不能提升到是窃盗行为,如果开走就是窃盗,把车开回来虽然没有刑事上的责任,但有民事赔偿问题。